有效打击部位
判决认定
剑道的有效打击部位为面部(包括正面、左右面)剌喉部、腹部(左右腹)、手部(左右手腕) 以上均为身体的要害部位。判决认定:所谓有效打击的认定,要依打击时的气势、间距、机会、 打击位置、打击力量等条件的符合,来认定是否为有效打击。
剑道是籍由有形与无形的剑理,去完善人格(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)的一种约束性炼习。
剑道要练习的是斩去自我的执着
剑道要练习,爱社会,爱他人和爱自己。
判决认定
剑道的有效打击部位为面部(包括正面、左右面)剌喉部、腹部(左右腹)、手部(左右手腕) 以上均为身体的要害部位。判决认定:所谓有效打击的认定,要依打击时的气势、间距、机会、 打击位置、打击力量等条件的符合,来认定是否为有效打击。
劍道比賽
比賽方式分為團體得分賽、團體過關賽、個人賽。通常團體賽的組員有五至七人。每場比賽均派五人(前鋒、次鋒、中鋒、副將、主將)上場。比賽時間:
比賽時間以五分鐘為基準,延長時則以三分鐘為基準。但在主審宣告有效擊刺或比賽停止後至再開始之所費時間,不包括在比賽時間之內。勝敗之決定:
1. 比賽以三次勝負為原則,但在運營上必要時得以一次決勝負。
2. 勝敗是以在比賽時間內先得分二次者為勝,但在一方得分一次直至比賽時間終了,則以得分一次者為勝。
團體得分賽:
出場順序於每場出賽前提出名單。
勝負判定:
團體比賽除下述外,得按大會所定之方法進行而決定勝敗:
勝者數法:由勝者人數來決定團體之勝敗,但勝者人數相同時,以總得分次數較多之隊為勝,而總得分次數相同時,由代表者戰決定勝負。
團體過關賽:
出場順序於每場出賽前提出名單。
照段位排列,段位高者在後,低者在前。
勝負判定:
計時勝負一次賽,勝者繼續比賽,敗者淘汰,以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。 每場比賽時間五分鐘,時間終了未分勝負時,雙方均需退場,主將戰時,時間內未分勝負,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劍道運動規則
劍道的開端:日本、自古在刀劍的使用上,不論做為防禦或攻擊,刀劍都是極其必要的用具。隨著使用方法的變化,也改變了刀劍的製作。 在許多武器之中,刀劍因其有兩種意義,而被特別重視;其一是刀劍本為武器的靈魂,其二、在古代有祈福、祭祀、神祐等象徵性的作用。 日本刀演變成近代形態之前,在古代日本大部分都是使用中國式的刀劍。
劍道的發展劍道的歷史大略可分做三期:
一、自刀劍開始帶有意義的時期至明治初期。
二、自廢刀令實施的明治時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戰。
三、大戰後至今。
劍道裝備
道服
竹劍(國小用竹劍尺寸,男女長度小於 36 ,重量不一
國中用竹劍尺寸,男子 37 、 440 克,女子 37 、 400 克
高中用竹劍尺寸,男子 38 、 480 克,女子 38 、 420 克
大專、社會用竹劍尺寸,男子 39 、 510 克,女子 39 、 440 克)
護具(個人採買時,最好親自試穿挑選合身舒適的護具) 頭巾(挑選吸汗透氣的為主) 名牌袋(繡自己的名字,還有單位名稱) 護腕 、護踵、護肘 ( 依個人習慣選用 )
比賽規則: Shiai 比賽
【 第一章:一般規則 】
一、 比賽場地 (Shiai-jo) 要求
1. 比賽場地應為木板地。
2. 比賽場地應為介於 9-11m ( 包括地線的闊度 ) 的正方形或長方形。
3. 一個交叉劃在場中央,兩條 Kaishi-sen ( 開始線 ) 劃在交叉的兩面,與交叉距離相等。
4. 比賽場邊以外應有 1.5m 闊的空間。
5. 地線應是 5-10cm 闊和白色的。
二、竹劍 (Shinai) 要求/比賽的竹劍只可由竹或經日本劍道大聯盟批准的纖維造成。
比賽間,單刀、雙刀只能擇一,中途不可更換。
其次要注意的是:
1. 劍內不可藏有 Sakigawa( 固定劍尖的 ) 和 Chigiri( 連接 4 片竹子的鐵片 ) 以外的東西。
2. 竹劍的規格依照大會規定。
3.Tsuba 要是圓形的,其直徑不可超過 9cm 。
三、 劍道裝備 (Kendo-gu) 要求
劍道裝備應包括 面 (Men) ,甲手 (Kote) ,胴 (Do) 及 垂 (Tare) 。
四、 劍道服裝要求
1. 劍道服裝應包括 Kendo-ki 及 Hakama( 劍道服 ) 。
2. 姓名標籤應放在垂 (tare) 的外面。
3. 比賽者應有胴繩的交叉點上戴上一條紅色或白色,長 70cm 闊 5cm 的布 (mejirushi) 。
【第二章:比賽規則 比賽 (Shiai) 時間】
一場常規的比賽應是 3 或 5 分鐘,加時 3 分鐘。主裁判 (Sushin) 宣告有效得分 (Yuko-datotsu) 及暫停比賽的時候將暫停計時。
一、 如何裁定勝負
1. 比賽多是三戰兩勝制的比賽 (Sanbon-shobu) ,但有時由於時間關係,也可能一勝就結束比賽 (lppon-shobu) 。
2. 在三戰兩勝制比賽中,誰能先得兩勝為之勝出;另外,若一方先得一勝,其後對手並未能得分,得一勝者將勝出。
3. 如在法定時間內雙方未能分出勝負,在加時賽中,誰先得一勝便是勝出。如果沒有加時,勝負將由裁判決定 (Hantei) ;抽籤 (Chusen) ;或是宣布平手 (Hikiwake)
二、 團體比賽
1. 那一隊的勝出者較多則為勝方,如勝出者數目相同,得分多的一方將勝出。如得分也相同,雙方將各派出一名代表來決勝負。
2. 如比賽是依 Kachinuki 方法,雙方對打的時候,勝出的一位可繼續打下一場,對另一位對手,直至其中一隊可先把對方所有對手擊敗,將為勝方。
三、 開始,終止及暫停比賽
1. 主裁判應宣佈開始,暫停,繼續及停止比賽。
2. 在危險狀態下,副裁判才可宣告暫停比賽,之後由主裁判宣告繼續。
3. 如在比賽者因意外等原因不能繼續比賽,比賽者可舉手示意裁判,講出原因,並要求暫停。 ( 一刀一足的範圍內不可任意要求暫停 )
四、 暫停 (Yame)
當裁判叫暫停時,比賽者應返回起點線,等待裁判指示。
五、 Gogi ( 合議 )
這是裁判暫停比賽用來商議如何判決的時候,比賽者需返回場中央的兩端坐低 (sonkyo) 。
六、 分開 (Wakare)
這是裁判在比賽者交劍(或纏鬥)過久時,叫他們分開用的。比賽者應立即分開,返回中間,作中段架式。
七、 有效打突 (Yuko-datotsu)
在有氣合 (kiai) 的情況下,準確地用竹劍打擊有效的部位 (Datotsu-bu) 擊中而得分之部份,擊中後有殘心 (zanshin) 為之有效打突 (Yuko-datotsu) 。
竹劍用來打擊的部位應是物打 (monouchi) 的刀鋒,物打大約是由劍尖 (kensen) 至中結 (nakyuki) 那部份,謂之有效打擊部位。
有效打擊點有面 (men) ,小手 (kote) ,胴 (do) 及刺擊 (tsuki) 。
如攻擊時,對手以中段狀態,先刺擊對手身體時,那攻擊並不算有效。
對手在中段狀態時,打到對方的左手並不算有效打突。
當比賽者打出有效打突時,裁判會叫 'men/kote/do/tsuki ali' .這時比賽者應返回場中央作中段架式,待主審宣佈得分及繼續比賽。
【第三章 : 禁止行為 】
1. 比賽者不可服食違禁藥物。
2. 參賽者不得侮辱裁判或對手。
3. 使用定明以外之用具。 如比賽者違反了 1 , 2 或 3 ,對手將立即勝出,比賽者的得分將等於零。
4. 比賽時走出場外。
5. 比賽時掉了竹劍。
6. 在沒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暫停比賽。
7. 蓄意打對手的腳。
8. 蓄意 / 不公平地把對手趕出場外。
9. 把手放在或捉住對方的手臂
10. 用手捉著對方或自己的劍鋒。
11. 用手臂夾著對方的劍。
12. 蓄意打對方的膊頭位置。
13. 蹲低後裝摸作樣。
14. 蓄意浪費比賽時間。
15. 作出不公平之攻擊。
16. 違反其他在不同比賽時特別定明的規則。
如比賽者違反了 4-15 項,一般來說會被記點。
以上參考日本大聯盟由一九九七年三月廿六日所實行的版本